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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SIGNALS) 头条 - 2021年10月4日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组织东行航线承运人登记了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附加费

一些泛太平洋稳定运价协议组织成员更新了运价本,包括从2021年10月15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费。这包括中远公司、长荣海运公司、现代商船公司、大洋网络快递和以星船务。下述表格是40尺箱标箱的收费标准,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10月15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费是2021年以来东亚/美国航线第20次的普通运价调整费。.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组织东行航线(亚洲至美国)
2021年10月15日生效的
普通运价调整费
承运人
美元/每40尺标箱
中远公司(注解1)
1000
长荣海运公司(注解2)
1000 / 2000
现代商船公司(注解3)
1000 / 2000
大洋网络快递
1000
以星海运
1000

注释1:中远公司的普通运价调整费只适用所有服务合同项下的货运。

注释2:长荣海运公司对干货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1000美元,冷冻货每40尺标箱2000美元。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

注释3:现代商船公司对于目的港为美国西海岸港口、东部海岸港口和海湾港口的货运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1000美元;对于内陆点、小路桥和铁路联运的货运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2000美元. 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

紧跟着2021年10月15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费,另一个普通运价调整费将于11月1日生效。一些主要成员更新了运价本,包括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费。这包括中远公司、长荣海运公司、现代商船公司、大洋网络快递和以星船务。每一成员自行定价,制定运价本。下述表格是40尺标箱的收费标准,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普通运价调整费是2021年以来东亚/美国航线第21次的普通运价调整费。

泛太平洋稳定运价组织东行航线(亚洲至美国)
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
普通运价调整费
承运人
美元/每40尺标箱
中远公司(注解1)
1000
长荣海运公司(注解2)
1000 / 2000
现代商船公司(注解3)
1000 / 2000
大洋网络快递
1000
以星海运
1000

注释1:中远公司的普通运价调整费只适用所有服务合同项下的货运。

注释2:长荣海运公司对干货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1000美元,冷冻货每40尺标箱2000美元. 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

注释3:现代商船公司对于目的港为美国西海岸港口、东部海岸港口和海湾港口的货运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1000美元;对于内陆点、小路桥和铁路联运的货运征收的普通运价调整费为每40尺标箱2000美元。 其它箱型收费标准按一般折算公式计算。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发布针对码头滞期费和滞箱费投诉指南

联邦海事委员会已经投票通过,推动两项有关码头滞期费和滞箱费的工作进程建议。这两项建议是由专员瑞百克.戴尔领导的调查报告第29号(FF29)提出的,包括聘用更多雇员在消费者事务和争议处理服务办公室展开工作。

第一个建议是一个政策阐述,涉及发货人、卡车司机以及其他人员投诉违反海运法乱收滞期费和滞箱费取得赔偿的权利。这一政策提供了一个指南,对船公司的报复提出了禁止范围。明确什么时候律师费判给败诉方,谁可以启动对不合理行动的投诉。

除此以外,联邦海事委员会还计划发布修改规则的通告(ANPRM)征求公众意见,提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联邦海事委员会是否应该要求船公司和码头作业者提供关于滞期费/滞箱费最基本的信息,或者在账单上提供信息。第二个问题是联邦海事委员会是否应该要求船公司和码头作业者在账单上列明有关计算计算滞期费/滞箱费天数。

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公布更新海运码头作业者关税规则的修改计划

针对海运码头作业者(MTO),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已经发布第20-21号有关更新服务合同规则的通告。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希望通过这一修改规则,更新过时的原有规则和厘清现有的有关码头费率登记的规则。

联邦海事委员会称码头作业的费率本为MTO篇,并编入联邦海事委员会规则第46章第525节.根据这一规则,码头作业者可以依据海运法第10节(D)款(美国法典46章第41102(C)节和41103、41106款)的规定,公布其费率本。费率本必须包含费率,收费规则和运作制度。第525节规则,规定了有关码头费率本如何公布于众。目前联邦海事委员会准备修改那些没有实质性的也没有政策指导性的规则条文,其中有些条文指引的是联邦海事委员会陈旧的机构名称或者是过时的技术术语。有些条款必须重新厘定,以符合联邦海事委员会的其它规章,保持总体一致性。这一修改规则明确规定,码头费率本必须向联邦海事委员会登记并根据要求予以公布,否则不准执行。登记并公布后的费率本,可以作为默示合同执行,不必证明(当事人)明确知道条文内容。公众对于第20-21号通告的意见可在2021年11月22日前电邮至secretary@fmc.gov。邮件标题请标明:第20-21号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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